精神病就可以逃避法律制裁吗?健康者就可以任由他们肆意虐待?
在《刑法》第15条第一款中规定:精神病病人在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情况下的行为不负法律责任,但当精神病患者经过治疗病情痊愈后,在精神正常的情况下犯罪,不能因以往有精神病史而逃避法律责任。
《刑法》第18条规定,如果判定精神病人对危害行为不负刑事责任,“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家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但这一点正是执行中的“软肋”。在经济不发达地区,患者家属根本无能力替患者治疗;而且“强制”由谁出钱?到哪生活?这些都是社会棘手的问题。
长期以来,司法精神病学领域及司法领域目前面临的极其严重的问题,并对此多次进行探讨和呼吁,但一直没有很好的解决途径,精神病患者伤人及其法律承担问题仍是社会一大“盲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