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怎么倒推工资
公积金倒推工资的方法主要是根据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来推算工资。
一般来说,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固定的,一般为10%至12%。如果知道公积金的缴存基数,就可以根据缴存比例推算出工资。
具体的推算方法为:
1、确定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同地区和不同行业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可能有所不同,需要根据当地政策和规定进行了解和确认。
2、确定公积金缴存基数: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根据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确定的。如果不知道缴存基数,可以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银行。
3、根据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计算工资:工资 = 公积金缴存基数 / 缴存比例。
公积金提取要满足以下条件:
1、满足连续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且缴存状态正常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普通自住房;
2、满足未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
3、满足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满足申请人、***同申请人未发生过购房记录,首房首贷;
5、满足已签订合法有效的已备案购房合同,并支付符合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发票或首付款收据附加付款凭证;
6、满足能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担保;
7、满足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综上所述,提取公积金需要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并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