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第93条是什么内容?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的内容: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人民法院通过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解决民事、行政纠纷,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最高人民法院还可以核准死刑、对属于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解释以及发布指导性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主要职权包括:

1、一审管辖权;

2、上诉管辖权;

3、审判监督权;

4、司法解释权;

5、死刑核准权。

基层人民法院的职权主要包括:

1、一审管辖权;

2、庭外处理权;

3、调解指导权。

法院的职权,是指法律所规定的法院在其职责范围内所享有的权力,它有两类:

1、专有职权,即审判职权。这是任何一个国家的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所享有的排他性权力;

2、特殊职权,诸如法律解释权、立法权、司法审查权、程序规则制定权以及司法行政事务处置权等。这类职权不具有排他性,某些机关也可依据法律授权而享有。

最高级人民法院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法院由地方各级人大产生,向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所以人民法院的权力来源于人民。

法院工作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等重点工作,大力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