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裁定书适用范围

驳回自诉,驳回上诉或抗诉。

1、驳回自诉:当自诉案件缺乏罪证,且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时,或者当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审理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时,可以适用刑事裁定书驳回自诉。

2、驳回上诉或抗诉:对于不服第一审裁定的上诉或者抗诉的案件,也可以适用刑事裁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