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毁麦案项目负责人会判多少年
河北官方通报了石家庄市行唐县上碑镇的当地为建光伏电站,毁麦田的案件,除了对部分干部追责外,对涉事公司项目负责人以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刑事拘留,近一时期,山东、河南、河北等小麦产区出现“割青麦作饲料”现象,引发舆论关注。距离小麦收获只有不到20天,长势良好的小麦今年有望丰收,偏偏有人在这个节骨点工收割青贮,让人心疼的不行不行的。
农业农村部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全面排查毁麦开工、青贮小麦等各类毁麦情况,指出要加强麦田保护,坚决杜绝毁麦行为。对被征用为建设用地的麦田,也要在小麦成熟收获后再开工建设。目前,相关部门已责令项目停止施工,并对上碑镇党委书记和镇长给予免职处理。公安机关已经对行特新能源公司施工过程中存在的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立案调查,对项目负责人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但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及相关网络技术的发展,一些破坏网店经营的行为也被纳入本罪的范畴。例如最高人民法院的公报曾公布过一个案例,认为行为人要是主观上具有报复和从中获利的目的,客观上通过在网络交易平台恶意大量购买他人商品或服务,导致相关单位被网络交易平台认定为虚假交易进而被采取商品搜索降权的管控措施,造成相关单位遭受损失10万元以上,其行为应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破坏生产经营罪: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