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法律问题50分求知.

1、“在农村兄弟两人都有自己的宅基地土地上并有房屋,都住了几十年了,两个人可以相互换吗?这样做违法吗? ”:

(1)可以换,不违法。

(2)实际上,宅基地可以在本村集体村民之间合法买卖的,更说是互换了。但如果是卖给本村集体以外的人,就不是合法买卖,买卖合同会被确认为无效的。

2、“如果我有宅基地土地上并有房屋,我还可以再买一处房产吗?如果买了那我是不是就有两个宅基地了?(不是商品房)”:

(1)你可以再买一处、买几处都行:但只能买本村的宅基地。

(2)你有两块宅基地不违法呀:其中一块是批准给你用的,另一块是你自己买的。

(3)但把宅基地卖给你的那人:卖了后再想从村里要宅基地就违法了,依据是:《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这个法条中的“一个宅基地”是指向村里要的经批准的、无偿使用的宅基地,不是指村民自己购买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