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当事人提供假证据,律师有责任吗?
当事人提供假证据如果是律师指使的、或者律师明知是假证据仍然提供,律师有法律责任;如果不是律师指使的、或者律师不知道是假证据,律师无责任。
当事人的朋友的责任:
(1)虽然是陪同去取证,不一定就知道是假证据。具体其朋友是否知道是假证,还要看具体情形和相关证据确定。
(2)如果朋友明知是假证据还帮助去取证、帮助交给律师,朋友要负法律责任;但民事诉讼中提供假证据没有刑事诉讼中严格,一般追究刑事责任的很少,最多是在法院不采纳假证据或以妨碍诉讼为由给予司法拘留或罚款。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她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网—北京二中院对提供虚假证据当事人罚款20万元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