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寄签收的法律规定
先验货后签收。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邮政行业标准-快递服务》--快件签收,规定如下:
1、快件签收时满足以下要求:
快递服务人员将快件交给收件人时,应有义务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
收件人本人无法签收时,可与收件人(寄件人)沟通允许后,采用代收方式,快递服务人员也应告知代收人的代收责任;
与寄件人或收件人另有约定的应从约定。
验收无异议后,验收人应确认签收。
拒绝签收的,验收人应在快递运单等有效单据上注明拒收的原因和时间,并签名。
2、收件人有权先验货后签收。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和国邮政行业标准-快递服务》: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邮政普遍服务的基本内容、要求和服务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按国家规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企业及与邮政普遍服务相关的其他组织和人员。
本标准也适用于邮政企业提供的义务兵平常信函、盲人读物和革命烈士遗物的免费寄递等特殊服务业务。
2、投递方式。
基本要求邮件的投递方式主要包括按址投递、用户领取以及与用户协商的其他方式。
邮政企业投递邮件时,应清晰规范地加盖投递日戳。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