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换物业公司的流程

法律分析:更换物业公司的步骤:

1、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更换物业

首先要确定更换物业公司是大部分的业主意向,才能成功更换物业。做一个统计表格,每家每户去找业主签字“同意更换物业”。

户数和面积都有过三分之二才行。比如;小区有300家住户,要200家同意;3000平方米面积,2000平方面积的所有者同意才行。

2、更换物业的理由要有法律依据

在《物业合同》有效期内,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更换物业的,要物业公司违反其《物业合同》的内容,有违约的情况并且有足够的证据,就可以根据《物业法》解除其合同,终止其受聘关系。

如果《物业合同》到期了,走居委会程序,不自动续签,另外招标新的物业公司就可以了。

3、与原物业协商解除合同

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更换物业了,就派代表去找物业公司的负责人,协商和平解决。如物业公司不愿意停止《物业合同》,退出其管理,就走以下程序。

4、居委会申请更换物业

拿着业主签的“同意书”和物业违约的证据到居委会去申请更换物业。配合居委会办理其相关的手续。一般居委会的工作人员会先和物业协商,让其主动退出。如物业不同意就会走法律程序。

5、解除物业公司所签《物业合同》

这样证据充足,法院是会支持业主,解除物业公司《物业合同》,让物业公司做好交接工作,限时撤场。

6、招标聘请新物业

没有业委会可以委托居委会招标,或者其他机构组织招标,聘请其他物业公司,也可以直接邀约其物业公司进行管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六条 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合同造成物业服务人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外,业主应当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