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可以继承给子女吗
法律分析
公房承租人只有租住权,没有所有权,而租住权是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关于公租房的续租问题。公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同居住人有续租要求的,根据相关规定,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公租房不可以作为财产继承所有权,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公租房的所有权人是国家或集体,公租房承租人去世后,公租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进行继承分割,但可以依法由同住人或其他亲属继续承租。公租房承租人去世后,按下列规定确定承租人:(一)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同居住人的,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二)不能按第一条协商一致的,出租人可按下列顺序在***同居住人中确定变更承租人;(三)其生前在本处无本市常住户口的***同居住人,由其他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一致确定的人选继续承租。
法律依据
《公***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 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租赁住房:(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租赁住房的;(二)改变所承租公***租赁住房用途的;(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四)在公***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租赁住房的。承租人拒不退回公***租赁住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