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上没有正义邪恶,只有秩序对吗?

不对,否则法律就没有存在的价值了。法律在权衡的问题就是正义与秩序之间的问题。有时候是有必要考虑两者冲突的情况发生的。如果是走极端的法律,如只有正义没有秩序,和只有秩序没有正义的法律,都是不可长存的。

以举例来说明:

(1)只有正义没有秩序,那么正义的权利就会被滥用而没有节制,则会产生邪恶,比如WG,一开始它的目标未必就是邪恶的,但是没有秩序没有制约,最后就变成邪恶的了。

(2)只有秩序没有正义,那可以举例的就太多了。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纳粹法西斯了,如抛开正义的概念,那么法西斯俨然是法治国家的楷模了!但是,注意!“恶法非法”!没有正义的秩序,最终只会土崩瓦解。运气好的是人亡政息,最后被掘尸;运气不好的,直接身败名裂死无葬身之地。

好,最后,希望咱们中国的青少年们多书多学习,丰富自己的头脑,培养出独立思考的能力。不要被网上的“丛林法则”洗脑了,那是网络小说的思维模式。本人并不否认“丛林法则”的存在。但是,请记住,我们是人类,是有理性的动物,我们建立起了理性社会。我们从丛林中走出来,不是为了有一天再走回去的。我们人类从诞生之初,就是为了改变这个世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