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妇被骚扰用水管勒死男子被认定正当防卫,你知道哪些此类事件的典型案列?

安徽省发生了一起正当防卫的案件,当时是一名男子对一名妇女想实施强奸,结果妇女正当防卫勒死了这名男子。法院在进行判刑的时候,认为这名妇女,她是正当防卫的,不属于不负任何的刑事责任。在2018年的夜晚,当时犯罪嫌疑人许某,他在喝完酒回家之后,看见路边的田埂上有一名妇女正在喷洒农药,于是他就直接地想要去和她发生关系。

当时一下子就将这名妇女扑倒在了田埂之上,这名妇女为了不让这名男子对她实施强奸,于是就直接奋力的反抗。当时她用农药上面的软管勒住了这名男子的脖子,一下子就让这名男子受到了威胁,不得对她实施任何的行为。当时他们两个人一直在稻田里进行对峙,许某声称自己可以停止对她的侵害,并且可以将她送回家。

当时这名女子肯定是不相信的,于是就大声呼救,虽然也引起了附近人员的注意,但是也没有人员前来查看。当时这名男子还甚至想挣脱这个软管来伤害这名妇女,于是这个妇女就非常的害怕,就直接地去拉这个软管直接使劲勒。这名男子在一段时间过后就趴下了稻田上,当时的妇女还不知道这名男子发生了死亡,她认为他是故意这样做的,于是她就直接拿了自己的东西回家了。

没想到在第二天人们发现这名男子的时候,他已经发生死亡的情况。警方赶到现场的时候,发现这名男子是被人勒死的。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之后,这名妇女就知道是自己所做的了,于是她就直接去投案自首。当时她去说了自己的这些过程,警方以故意杀人的罪名进行逮捕了。检察院在进诉讼的时候认为这名妇女她是首先遭到了强奸,所以她才去侵害他人。她的这种行为其实已经构成了正当防卫,是不负任何的法律责任的。

在任何时候,当我们的身体遭到侵害的时候,就可以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但是紧急情况只能用身边的物体砸昏对自己实施侵害的人,才能够达到保护自己的作用。如果不小心将他人打伤,或者是致人死亡的话,这都是属于正当防卫的。但是在有些时候防卫过度的话,还是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受到法律的制裁。当时在昆山有一个反杀案,就是这样,他们属于正当防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