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十七的被监护人不需监护人管理他的合法财产,监护人能强行管理吗?年满十七岁有合法收入能独立生活...
我国《民法通则》中的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既然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不存在监护人,也就没有人能限制本人的自由。
《民法通则》 第十一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和 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2条规定:“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民,能够以自己的劳动取得收入,并能维护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认定 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