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知道:南昌市 南昌市第二看守所在哪?
在南昌市水厂路
南昌市南昌市第二看守所在在南昌市水厂路。会见人犯,每月不超过一次,每次不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会见时要有办案人员和看守干警在场监视。
另外对外国籍人犯,少数民族人犯和聋哑人犯,还必须由办案机关聘请翻译人员在场。会见中不可以谈论案情,违反规定不听制止的,会责令停止会见,因此在探监时要注意。
扩展资料:
南昌市看守所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
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看守所对人犯发收的信件,未受办案机关委托检查的,一律交办案机关处理。
除此之外受人犯委托的辩护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在人犯接到起诉书副本后,可以与人犯会见、通信。律师会见被羁押的人犯,须持有律师事务所的工作证和有固定格式的专用介绍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