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拆迁规划

法律分析:涉及高垛新村东侧地块,龙津河地段,野行大桥东北角地块,杨花村房屋征收,何家垛二期房屋征收,江浙商业广场、温州商城房屋征收,水乡路南、漪澜宝邸东侧、白涂河北侧地块,施耐庵东路征收,开发区征收等,建设规模约53.28万㎡。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利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