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十条的含义和效力依据
民法典第十条的含义和效力依据如下:
1、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2、宪法中的民法规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民事法律的立法依据。宪法中的作为民事法律所依据的原则和规定,如关于所有权的规定、关于民事主体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等,既是民事法律的立法依据,也是调整民事关系的法律规范;
3、国务院制定发布的民事法规。国务院制定的民事法律规范,也是民法的重要渊源,但其不得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国务院制定的民事法规有两类:一类是根据政府行政职能,为立法部门制定的法律配套的,如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专利法实施细则;还有一类是含有民事法律规范的单行行政法,如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一条
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