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装饰装修的管理办法或者法律文献有哪些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管理办法》摘要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已于2002年2月26日经第53

次部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五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一)禁止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二)禁止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三)禁止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

(四)禁止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第六条装修人从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

有下列行为:(装修时间,,,,?垃圾排放,,,?其他注意事项?,,

(一)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二)改变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门、窗;

(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四)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造成相邻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修人应当负责修复和赔偿;属于装饰装修企业责任的,装修人可以向装饰装修企业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