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权属于什么权

声音属于声音权。人的声音是一项人格权利,是可以产生相应的财产收益的,人们的声音由自己来决定利用的方式,未经权利人授权,不可以擅自对其加以处理利用。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应规定,对于自然人声音权的保护,参照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来执行。假设短视频不想征求对方的同意,那么就得是出于学习教研、新闻传播、国家机关履职方等公***利益方面的需要,才可以采纳别人的声音,否则以免需要依据法律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声音属于声音权。

声音的描述跟肖像的描述是有类似性的,同样具备肖像权的四种属性,分别是:

1、人格属性:该声音是反映自然人特定外貌属性及外在形象的人格标识。声音权就只能由特定的自然人享有,具有人格专属性,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不享有声音权益;

2、可再现性:该声音可以通过各种再现发声者声音特征的听觉呈现方式加以录放,比如,电磁录音,声纹记录识别等,声音再现的方式具有开放性,随着科技的发展会逐渐增多。声音权保护的声音并不限于通过诸如录音机这种方式再现的声音,其他具有可再现性的听觉呈现方式同样可以受到法律保护;

3、可识别性:该声音特征具有特定自然人身份的可识别性,即他人通过声音特征即可关联到发声者本人,从而识别其主体的身份,而且主要是通过声音特征或者声音形象进行身份识别,否则不应受到声音权的保护;

4、可固定性:该声音脱离自然人的发声器官,可以特定发声特征物理形式固定于相应物质载体,从而具备支配与交易的前提,否则也不具备受到声音权保护的基础。

综上所述,声音属于声音权。人的声音是一项人格权利,是可以产生相应的财产收益的,人们的声音由自己来决定利用的方式,未经权利人授权,不可以擅自对其加以处理利用。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应规定,对于自然人声音权的保护,参照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来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九百九十三条

民事主体可以将自己的姓名、名称、肖像等许可他人使用,但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许可的除外。

第一千零二十条

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四)为展示特定公***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五)为维护公***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第一千零二十三条

对姓名等的许可使用,参照适用肖像许可使用的有关规定。

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