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制度大概是什么样的?如何分配利润和决策权?named partner有什么特殊照顾?

一、股东合伙人(Equity

Partner):他们需要花钱买律所 股份, 多数律所,每个股东合伙人的股份都是相同的。

股东合伙人是律所职位晋升渠道中的最高点,他们以出资购买律所股份的方式成为合伙人,把握律所发展大局,主持行政工作,开拓案源,主导重大复杂案件,承担律所的盈亏。其最主要的职责就是为律所创造价值。

二、股东合伙人分两种:

(1)唤雨巫师(Rainmaker);

(2)努力工作的合伙人 (Unofficial

Partner Designations)

美国每个合伙人要有2000以上的工作小时,并且还要带进客户美国大型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合伙人除2000小时的收费要求外,还有大约1000小时用于事务所管理事务;

纽约合伙人:1200USD/小时,中级600USD/小时。

律师费预计超过3万美元以上,客户应先付保证金。

三、合伙人的晋升、薪酬

1、晋升合伙人(包括授薪合伙人和股东合伙人)由60%以上合伙人投票表决确定;

2、合伙人的年度薪酬体系的确定由薪酬委员会产生确定。

薪酬委员会由若干股东合伙人、CEO、两位COO***同组成;

基于客观数据的分析:以工作小时作为数据基础;

主观考量:确定不同的小时费率;

管理责任薪酬——确定小时津贴。

3、考虑合伙人薪酬的三原则:

奖励带进客户的人(findingbonus,发现奖金制度,发放三年左右)

公平-合伙人应决定什么是公平的待遇;

薪酬的支付方式应与公司的战略目标及文化相结合。

四、named partner可以类似理解为股份制,合伙人是公司的负责人,与普通律师相比,待遇有很大提高,并且也会有相应特权,最重要的是摆脱了给人打工的局面,属于为自己工作。但是相应也会承担起事务所的财政等一系列责任,依所在地方不同有些是无限责任制,有些事有限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