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合伙企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2、达成有效的书面合伙协议;3、合伙人以合法财产出资;4、有合伙企业名称;5、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6、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