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烟草专卖局的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法规科、烟草学会)、人劳科(离退休人员管理科)、政工科(机关党委、工会、团委、妇委会、计生会)、专卖监督管理科(稽查支队、内管办)、烟叶生产经营部、财务科、审计科、经济运行科、信息中心、安保科、纪检组(监察室、整顿办)、营销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基建办。
1、办公室(法规科、烟草学会)
⑴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保密、文印、上呈下达、公务接待及各方面情况综合和科室之间工作关系协调等工作。
⑵组织全市系统性重要会议和草拟审核重要会议材料。
⑶负责调研、信访、督查督办工作。
⑷管理全市系统外事工作,组织全市系统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⑸研究提出全市系统体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组织、指导、协调企业体制改革。
⑹负责向省局、市委、市政府呈报工作和信息。
⑺负责对外宣传工作。
⑻负责市局(公司)公文及文字材料的审核。
⑼负责市局(公司)外来单位的接洽与协调。
⑽配合信息中心抓好办公自动化工作。
⑾负责办公用品和各部门会议的管理工作。
⑿负责市局(公司)机关食堂及后勤事务管理工作。
⒀负责研究并提出全市系统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意见,检查、监督全市系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⒁参与重大经济合同的审查、管理工作。
⒂负责法制宣传教育、普法教育工作。
⒃组织协调并承办法律咨询、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商执照管理等工作。
⒄负责组织专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⒅负责全市系统机动车辆管理工作。
⒆负责本部门及各县级局综合室的员工本职业务学习培训工作。
⒇负责开展全市系统烟草学会工作。
2、专卖监督管理科(内部专卖监督管理科、稽查支队)
⑴负责全市辖区《中华人民***和国烟草专卖法》及《中华人民***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⑵负责制订烟草专卖管理工作目标和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
⑶负责烟草专卖证件管理和户籍化管理工作。
⑷负责专卖管理人员业务学习培训和督导考核县级局专卖管理工作。
⑸负责专卖信息化建设的指导和实施工作。
⑹负责烟草罚没物品的处理和罚没收入的管理。
⑺组织县级局做好同级监管、日常监管工作,及时调查处理不规范生产经营问题。
⑻对市公司本级以及所属县营销部的“两烟”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日常监督和辖区工业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进行日常监管。
⑼开展本辖区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监督专卖人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⑽负责开展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工作。
⑾负责组织本辖区卷烟打假打私工作。
⑿负责督办或直接查处各类重大烟草违法案件。
⒀负责辖区市场的日常管理。
⒁负责协调配合相关执法、司法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⒂负责本地区涉烟违法案件的情报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查处涉烟违法案件信息联动及***享机制。
⒃负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3、营销中心
⑴负责全市系统卷烟购销计划的编制和管理,并负责组织实施卷烟购销计划。
⑵负责全市卷烟购进合同的签订及到货确认工作。
⑶负责全市卷烟营销商情信息管理,收集和汇总全市卷烟销售信息报表。
⑷负责全市卷烟价格管理,根据上级的部署,制定和调整卷烟销售价格。
⑸负责全市卷烟货源分配和访销工作,及时制作卷烟销售订单。
⑹负责全市卷烟营销网络建设,
⑺定期对客户进行走访,密切客户关系。
⑻负责卷烟品牌的推介与市场培育。
⑼负责衡阳卷烟销售同业协会工作。
⑽负责落实全市系统卷烟营销员工的业务培训。
⑾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4、物流配送中心
⑴负责全市系统物流网络建设和卷烟配送线路的制定与整合。
⑵负责全市系统卷烟进出库的装卸工作和卷烟扫码工作。
⑶负责全市系统卷烟经营户的卷烟分拣到户工作。
⑷负责全市卷烟经营户的卷烟一级配送工作。
⑸负责衡阳市城区卷烟经营户的二级配送工作。
⑹负责全市系统库存卷烟的保管保养工作。
⑺负责对各营销部卷烟二级配送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⑻负责全市系统物流配送员工业务学习培训工作。
⑼负责货款进帐和盘查工作。
⑽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5、烟叶生产经营部(烟基办)
⑴提出全市烟叶生产经营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⑵负责全市烟叶生产、烘烤、收购、调拨工作。
⑶负责全市烟叶生产物资的订购、分配与管理工作。
⑷负责对烟农进行生产技术指导和传授工作。
⑸负责全市烟田道路、水利设施和烤房建设工作。
⑹负责对烟叶收购进行业务技术培训。
⑺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6、人事劳资科
⑴负责全市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和中层干部队伍建设。
⑵负责市局党组会、党组民主生活会的承办工作。
⑶负责全市系统组织机构设置与调整,管理人员编制。
⑷负责办理员工招聘与辞退工作。
⑸负责办理人员调配和接收安置转业退伍军人工作。
⑹负责全市系统职工业务技术培训及学历教育工作。
⑺负责全市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⑻负责职工技能等级送培鉴定和聘任工作。
⑼负责管理市局(公司)本级职工的休假工作。
⑽负责管理全市系统各类奖励工作。
⑾负责全市系统工资总额、工资计划的测算分配与执行。
⑿负责全市系统薪酬管理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⒀负责调整市局(公司)本级员工的薪级薪档及工资奖金的发放。
⒁负责办理市局(公司)本级员工各种劳动保险。
⒂负责管理全市系统副科以干部和市局(公司)本级职工档案的管理工作。
⒃负责市局(公司)本级劳动合同的签订及劳动合同台帐的管理
⒄负责人才、劳资、教育、老干等报表统计上报工作。
⒅负责全市系统离退休和离岗休息人员管理工作。
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7、财务科
⑴负责市局(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指导县级营销部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
⑵负责全市系统年度财务预算和财务决算工作。
⑶负责对全市系统生产经营和资金运用实施财务监督。
⑷建立健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统计、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
⑸负责全市系统执行国家财政、税收、金融等经济政策情况的检查,并根据实际提出相关意见。
⑹负责全市系统经济效益考核工作。
⑺负责全市系统计划管理工作,汇总、审核年度烟叶生产经营和卷烟的购进计划。
⑻负责全市系统固定资产管理和基本建设工作。
⑼负责全市系统统计归口管理工作。
⑽编报全市系统生产经营年度财务计划并监督实施。
⑾负责落实全市系统财务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
⑿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8、审计科
⑴负责对全市系统各单位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⑵负责对全市系统各单位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⑶负责对县级局(分公司)一把手和开发公司法人代表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⑷负责对市局(公司)工程预(概)算、结算的审计签证。
⑸负责全市系统固定资产项目及基建维修的审计。
⑹负责对全市系统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评审。
⑺牵头落实重大项目招标和经济评审工作。
⑻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9、纪检组(监察科、整顿办)
⑴协助党组加强行业党风廉政建设,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抓好本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
⑵监督检查各单位、部门及党员干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情况。
⑶受理本系统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的检举、控告;调查各单位、部门及党员干部各类违反党纪、政纪和制度的案件,并提出处理和处分建议。
⑷协助有关部门查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⑸组织人员参加公司的经济评审活动,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⑹负责受理党员和监察对象对党政纪处分的申诉;
⑺负责对本级以及下属部门的行政监察工作。
⑻对市局(公司)所属各单位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定期予以考核。
⑼负责党风廉政信息的上传下达,及时收集、整理及上报各类纪检监察信息、报表。
⑽在整顿规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日常事务工作。
⑾协助纪检组长对市局党组实行党内监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配合人事部门对所属单位纪检监察领导干部进行提名、考察、调整和任免,对其他干部的提拔任用,在党组讨论决定前提出意见和建议。
⑿负责对本系统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
⒀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10、政工科(机关党委、工会)
⑴指导全市系统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⑵负责市局(公司)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教育。
⑶负责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工作。
⑷负责市局(公司)机关党建工作。
⑸负责全市系统领导干部中心组的学习教育工作。
⑹负责全市系统企业文化建设,承办文体活动。
⑺负责市局(公司)工会工作,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⑻负责市局(公司)机关***青团、女工工作和计划生育工作。
⑼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1、安全保卫科
⑴负责全市系统安全生产经营工作。
⑵负责市局(公司)保卫工作。
⑶负责组织市局(公司)职工和各单位相关人员的安全保卫教育。
⑷负责组织市局(公司)门卫值班工作。
⑸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2、经济运行科
⑴负责制定企业管理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⑵负责全市系统经济工作目标管理方案的制订、责任的分解、指标的下达,并组织年度考评。
⑶负责对全市系统“两烟”经营行为、经济运行、市场管理进行督查。
⑷负责对市局(公司)各部门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和一线员工的绩效考核的抽查。
⑸负责对市局(公司)员工劳动纪律的考勤和检查。
⑹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各类经济信息,提出合理化建设。
⑺负责客户投诉受理工作。
⑻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3、信息中心
⑴负责根据信息中心年度计划组织制定阶段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⑵负责修改和完善公司信息管理制度细则。
⑶负责配合省公司和本公司业务部门完成信息平台与数据库的建立与维护。
⑷负责组织人员保证公司信息网络、中心机房的安全运行及应用系统的维护、推广应用工作。
⑸负责组织对公司员工计算机知识与实际操作的培训。
⑹负责安排对公司信息相关设备的硬件维护并协助相关部门对各信息系统软硬件的需求、购置、更新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⑺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14、基建办(临时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