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简述在国际证券的法律适用中,适用证券发行地法和证券交易所所在地法的主要依据。

答案:在国际证券实践中,当事人和法院往往选择适用证券发行地或证券交易所所在地的法律。分析其原因主要有:首先,证券发行与发行地国、证券交易与证券交易所所在地国的法律有最密切联系的因素。证券发行人要在某一国发行证券,必须事先征得该国主管机构的批准,证券发行活动受该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所发行的国际证券如果要在某国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首先必须在上市国有关机关登记注册,并披露有关资料,其买卖活动受上市国的法律管辖和保护。同时,国际证券的买卖活动还必须遵守挂牌上市的证券交易所的各种规定和习惯做法,满足交易所的各种条件。证券发行地国和证券交易所所在地国的法律对国际证券的发行、买卖起决定性作用。其次,证券投资者大都是证券发行地国或证券交易所所在地国的居民,他们从事的证券投资活动都受发行地国和交易所所在地国的法律管辖和保护。在国际证券市场上,证券投资者的购买和认购是证券发行或买卖的决定性因素,但他们的利益最容易受到侵害,需要其本国法或当地法律给予保护。最后,证券发行人为了鼓励外国公司或外国居民购买其发行的证券,也愿意选择发行地或证券交易所所在地法,以提高证券的信誉、增加证券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