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母杀人案的真相是什么,于欢上诉有结果了吗?

2016年4月14日,女企业家苏银霞被11名催债人长达一小时的凌辱之后,杜志浩脱下裤子,用极端手段当着苏银霞儿子于欢的面污辱苏银霞。22岁的于欢摸出一把水果刀乱刺,致4人受伤。被刺中的杜志浩自行驾车就医,却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2017年6月23日山东高院撤销一审判决,判决于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1、女企业家苏银霞曾向地产公司老板吴学占借款135万元,月息10%。在支付本息184万和一套价值70万的房产后,仍无法还清欠款。

2、2016年4月14日,11名催债人辱骂、抽耳光、鞋子捂嘴,在长达一小时的凌辱之后,杜志浩脱下裤子,用极端手段当着苏银霞儿子于欢的面污辱苏银霞。有人报警,民警来到进入接待室后说“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随即离开。22岁的于欢摸出一把水果刀乱刺,致4人受伤。被刺中的杜志浩自行驾车就医,却因失血过多休克死亡。

3、2017年2月17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2017年3月24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当事人上诉案。2017年5月27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2017年6月23日山东高院撤销一审判决,判决于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4、我国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