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预先支付的工作服费用能否有权索回?
公司与员工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员工为公司提供劳动,而公司支付员工报酬,不存在有企业售卖物品给员工的权利义务。假设工作中必须使用到工作服的,那这就属于工作必须的劳动条件,应该由公司无偿提供;假设工作中不必须使用工作服,而是公司为了精神面貌和企业文化统一发放,那通过工作服获得利益的也是公司,同样应该由公司承担购置费用。
像你这种情况,你根本就没有和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公司收了你的工作服费用更没有理由不退还跟你了。
建议:1、劳动局监察大队举报投诉;
如果上述措施不奏效,则:
2、你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参考以下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