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有答辩状吗
法律主观:
刑事案件无 答辩状 之说,当然可以自己写好书面材料交给看守所或公安人员做为自己的口供。答辩状是被告(人)、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请(诉)人针对 起诉状 、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诉)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书,是诉状中使用频率最高的文种之一。答辩状是法律赋予处于被告地位的案件当事人的一种权利,其有处置答辩权的自由,可以答辩,也可以沉默。刑事案件为 公诉 案件,没有答辩状之说。
法律客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十三条第二款 人民法院送达附带民事起诉状副本时,应当根据刑事案件审理的期限,确定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提交民事答辩状的时间。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