炸街扰民会怎么处理
炸街扰民会的处理方法具体如下:
1、制造噪声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
2、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3、如果噪声达到国家法定标准的可以向环保部门举报;
4、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
噪音扰民应如何处理
1、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时,应控制音量或采取别的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2、社会生活噪声,如机动车未按规定鸣号的,擅自使用高音设备影响别人的,在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装修活动的,或者在夜间休息时间进行突击装修影响别人生活的,可以选择向公安机关报警,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3、如果是施工现场夜间施工、企事业生产、饮食服务业产生的噪音,可以向环保部门投诉,由环保部门监督;
4、如果是零售小贩发出的噪音,有的扬声器也使用高分贝,可以向城管部门投诉。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噪声敏感建筑集中区域使用高音广播扬声器。在城市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
对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生活噪声扰民行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劝阻、调解;劝阻、调解无效的,可以向负有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接到报告或者投诉的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七十一条
违反本法规定,拒绝、阻挠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