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超规模开采的有关规定

法律分析:对矿产资源开采属于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依据我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对于矿产资源开采实施行政许可,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的矿山企业及个人应当在采矿许可的范围内进行采矿,超出行政许可范围进行采矿属于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 申请开办集体所有制矿山企业,应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矿山设计或者开采方案。

第二十九条 单位开采矿产资源前应委托有相应矿山设计证书的单位进行可行性研究和设计;矿山设计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批,未经审批的不得施工。

第十五条 设立矿山企业,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由审批机关对其矿区范围、矿山设计或者开采方案、生产技术条件、安全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等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方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