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主体和法律主体辨析

1、概念不同

会计主体是会计核算的监督的组织,一般来说,一个独立核算的单位都是一个会计主体,比如,一个公司、一个商店、一个车间、一个家庭,都可以成为一个会计主体。例如,在企业集团的情况下,一个母公司拥有若干个子公司,企业集团在母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经营活动。母、子公司虽然是不同的法律主体(母、子公司分别也是会计主体)。但为了全面地反映企业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就有必要将这个企业集团作为一个会计主体,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此处的企业集团不是一个法律主体)。

法律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加者,即在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人,法律上所称的“人“主要包括自然人和法人。通俗地讲,就是有资格在法院打官司的单位,或者,有资格成为原告或被告的单位。例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都是法律主体。可以起诉一个有限责任公司,但是不能起诉一个车间,因为这个车间不是一个法律主体,他只一个会计主体。

2、包含主体不同

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比如企业内部的某个单独核算的部门。一般法律主体必然是一个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会计主体大于法律主体。因为只要是一个法律主体,无论其规模多大,也无论其采取什么样的企业组织形式,它都必须要有自己的会计工作,进而成为一个独立的会计主体。又如,独立核算的生产车间、销售部门等也可以作为一个会计主体来反映其财务状况,但它们都不是法律主体。

会计主体是指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空间范围。在会计主体假设下,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反映企业本身所从事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会计主体:会计主体是指会计工作为其服务的特定单位或组织,是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时采取的立场以及在空间范围上的界定。会计主体既可以是一个企业,也可以是若干个企业组织起来的集团公司,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实体。

3、涉及领域不同

会计主体涉及会计核算和会计行为领域,法律主体涉及司法领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二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