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务部发的催款函有效吗

法律分析:在实践中,欠款催收函是一种催交款项的文书,是交款单位或个人在超过规定期限,未按时交付款项时使用的通知书。企业在应收款回收时常用的文书,既有商务性质又有法律内涵。欠款催收函种类很多,形式各异,有强硬的、有征询的、有答复、也有警告的。但不管是什么形式的欠款催收函,都能产生以下的法律效力:1、欠款催收函可以有效的中断诉讼时效。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欠款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两年,要是在还款期限届满两年内,债权人没有向债务公司催款的,法院就不再保护。也就是说,即使这时债权人向法院起诉,要求债务人还款的,一旦对方提取诉讼时效抗辩,法院就会驳回起诉或判决对方胜诉。但按规定,欠款催收函作为催款通知,是具有中止诉讼时效的法律效力的,这样可以延长诉讼时效,让债权人可以灵活决定起诉时间2、欠款催收函能表明债权人已经履行了相应告知、给予合理期限的义务。按规定,在债务人逾期没有还款的,债权人一般应当履行通知义务,并给予合理期限后,债务人仍没有还款的,才可以起诉债务要求还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