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受教育情况调查?
8月上旬,根据市政协的安排,我们分赴上海市奉贤区、江苏南京、浙江玉环县等地,通过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外出务工人员面对面座谈、实地察看、组织慰问等形式,对外出务工人员的工作、生活及权益保障情况进行了的调查,初步了解、掌握了外出务工人员工作、生活和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情况,并结合实际进行了深入思考。
一、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的基本情况
南京是固镇县任桥镇农民经营牛羊肉的集中地。目前,固镇在南京经营牛羊肉的有70余户,户均用工20人,为家乡直接转移劳动力1000多人,固定销售摊位遍布南京八个区各大菜市场,日均销售额已达50余万元,取得了南京市近97%的牛羊肉批发份额,在江、浙、鲁、豫等省小有名气,叫响了“固镇牛羊肉”的品牌。牛羊肉销售市场在南京的火爆,使相当一部分经营户率先致富,并纷纷在南京购置了房产,从工作、生活等方面真正融入了南京。同时,也带动了家乡的肉牛、肉羊养殖业、屠宰业的迅速发展,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来源。南京牛羊肉经营户之所以能立住脚,不断发展壮大,首先是具有较高的组织化程度,他们在县乡政府的支持下,先后建立了商会和党组织,成立了债务清偿协调小组等,使牛羊肉经营户们有了主心骨;其次是有一批乐于吃苦、吃亏的能人,由于他们的无私奉献,赢得了大家的信任,团结凝聚了人心,形成了一股坚不可摧的力量;三是南京的政策以及经营环境、社会环境等优越,使得他们如鱼得水。
上海市奉贤区是怀远县外出务工人员较集中的地方,约有近千人在那里打拼,他们当中大部分是经同乡介绍结伴而行,组织化程度较低,年龄基本在20—40岁之间,以初中毕业生为主。经过多年的艰苦奋斗和勤奋学习,他们当中有一部分人员已经成为熟练的操作工,有少数人员已成为技术骨干或进入了企业的管理层,月均工资收入1000元左右。在调查中了解到,他们对当地的政策、社会和生活环境比较适应,有一部分务工人员在那里成了家,过上了相对稳定的生活。
浙江玉环是有名的制造业基地,也是外出务工人员云集的地方。固镇在玉环的务工人员有1000多人,主要是自发或通过亲朋好友介绍外出的,年龄基本在20--50岁之间,绝大多数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下,劳动技能低,月工资收入因从事工种的技术含量、企业经营状况等因素不等,在最低工资保障线(560元)至1500元之间,平均在1100元左右。通过调查了解,大多数务工人员对工作、生活、收入以及权益保障等比较满意。
二、当地政府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有关政策
无论是上海、南京,还是浙江玉环,对外来人员的教育、服务和使用等都十分关注,特别是在工作、生活和权益保障方面政府都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出台了相关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主要是:1、关注外来人员的工作、生活,维护合法权益的氛围比较浓厚。政府成立了针对外来人员管理、教育、维权等方面的工作协调机构,加强对外来人员的管理、教育等,积极维护外来人员的合法权益。特别是注重借用新闻媒体的力量,全方位地宣传报道对外来人员进行科学管理、依法教育、维护权益方面的意义和经验,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2、积极推行人性化管理模式,变“外乡人”为“自家人”。对外来务工人员实行人性化管理,减少了歧视外来务工人员的言论和行为。如上海市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将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改为人口调控发展办公室,变管理为服务。上海奉贤区政府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了月租金50元的集体公寓,并在每个生活小区设立司法所,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南京对外来人员在办理户口、就业、经商办企业、经营公***娱乐场所等方面提供与本市居民同等的服务。玉环县政府也投资启动了“新民工程”,逐步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差的问题,并通过开办普法夜校,增强外来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3、完善机制,积极维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比如南京于2004年9月就制定出台了《关于维护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意见》,为保护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政策、法规依据。玉环县建立了外来务工人员工资保障金制度,据调查了解,基本没有拖欠工资的现象。上海市于2005年4月出台了外来务工人员综合保险金政策,要求企业必须为录用的员工每月交纳172元的综合保险金(其中包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使外来务工人员与本地工人享有同等待遇。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难问题,南京市制定了《流动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暂行办法》,目前进入公办学校就学的义务教育人数约2.55万人,占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总数的65%。上海奉贤区和浙江玉环县政府合理配置资源,允许外地人开办民办学校,较好地解决了务工人员子女的入学问题。此外,上述各地都积极动员外来务工人员加入工会组织,特别是南京市总工会在各级建立了维护外来务工人员权益服务站,维权工作开展的比较深入。
三、当前外出务工人员在工作、生活和权益保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尽管各地在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工作、生活困难,以及维护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等方面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外来务工人员仍然处于城乡的边缘,特定的身份以及从事特定的职业,决定了他们仍然属于社会弱势群体,在工作、生活以及合法权益保障方面仍存在诸多的问题。
通过调查发现,我市目前的外出务工人员普遍存在着“三低、一差、一大”的特点。“三低”就是文化水平低、技术技能低、收入水平较当地低。“一差”就是工作、生活环境较差,有相当一部分没有一技之长的务工人员,只能从事苦、脏、险、累的工作,工作时间长,工资收入低。在生活条件方面,有技术、工作稳定、收入较高的务工人员基本上是租房居住,环境、条件稍好一些。但收入低的务工人员只能住简易房屋或工棚,卫生条件较差,基本没有业余娱乐生活。“一大”就是流动性大,有一部分务工人员因为企业经营状况、季节变化、用人单位不规范运作等诸多原因,经常更换工作单位,或进行季节性打工。
在调查中,务工人员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企业用工和劳动管理还不很规范。二是工资水平偏低,有相当一部分民工的工资接近最低保障线,虽然克扣、拖欠工资现象不多,但加班补助费的差异很大。三是基本社会保险普遍缺失,只有少数企业经济效益较好、收入较高的人员参保。四是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差,劳动强度大,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受到威胁的情况依然存在。五是子女受义务教育权不能得到完全保障,即使有的子女是在公办或民办学校就读,但因教学设施、教材配备等条件较差以及师资力量薄弱,教育质量很难保证。
四、对进一步保障外出、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设想
切实保护外出、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是政府及有关部门面临的主要问题,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为此,特建议:
1、重视劳务输出基地建设,提高劳务输出的组织化程度。事实证明,凡是有组织输出的务工人员,其合法权益基本上都能得到保障,“散兵游俑”往往是权益受到侵害的对象。因此,必须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强县、乡镇劳务输出基地建设,努力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程度,实施有序化流动,真正做到输出有组织、流动有秩序、去向有档案、收入有保证、权益有保障。
2、加强输出前培训,提高外出务工人员的综合素质。在重视外出务工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的同时,要对外出务工人员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城市生活常识等进行专门培训,以增强外出务工人员的安全、健康和遵纪守法、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使外出务工人员具备相应的综合素质,能够注意自身的良好形象,尽快养成适应当地环境的健康的生活习惯,会用相应的法律政策知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积极探索,建立健全相关组织,增强外出务工人员自主管理、维权的能力。一是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建立外出务工人员工会联合会。外出务工人员工会联合会是集外出务工人员输出地和输入地工会工作于一体的新型工会组织形式,其主要特点是工会组织实行跨地区双向管理、双向维权。通过建立健全外出务工人员工会组织,动员更多的外出务工人员加入工会组织,使广大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二是在具备条件的外出务工人员集中地,建立临时党组织,做到只要有党员就有党的组织,使务工党员“离乡不离组织,流动不流失”。精心挑选能力强、威信高、具有奉献精神的务工人员担任党组织负责人,注重加强党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使党组织成为务工人员与输出地、输入地、企业等联系的桥梁,成为务工人员的依靠和主心骨。
4、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加强我市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随着城市经济建设的稳步推进,来我市务工的外来人员将逐年增多,努力创造一个有利于农民进城务工、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的法律、政策和制度环境势在必行。一是要把研究、解决外来务工人员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真正把促进农村劳动力向城镇有序转移、保障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等关系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容,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之中;二是成立人口调控发展办公室,具体履行对外来务工人员管理和服务的工作职能。建立有多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制定规划,出台政策,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三是在认真调研并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及时研究制定《关于维护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意见》,为切实保障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提供政策和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