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捡蒜瓣致8死事故4人被追刑责?

是的,12月28日,河南省信阳市应急管理局在其官网公布《省道 S226 商城县苏仙石乡段“9·15”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简称“调查报告”)。

事故经过是,9月15日早上,一辆运输蒜瓣的货车在省道弯道翻侧,排水沟内散落的部分蒜瓣因被柴油污染,驾驶人及货主放弃,周边群众得到消息后陆续前来捡拾。

当天下午,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因在弯道刹车失灵翻侧,造成正在排水沟内捡拾蒜瓣的群众8人死亡、11人(含驾驶员本人)受伤。

该调查报告载明,这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中4人追究刑事责任,13人给予党内处分

扩展资料:

律师表示:

涉事货车驾驶员金某某超速、超载驾驶货车并造成严重交通事故的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罪,《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本案中金某某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并没有逃逸,也不存在其他特别恶劣情节,因此虽然造成了8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对其应当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量刑。

澎湃新闻-信阳“捡蒜瓣致8死”事故报告:4人被追刑责,13人受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