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会计准则国际趋同与等效

1、推进中国会计准则的持续国际趋同

(1)为响应二十国集团和金融稳定理事会关于建立全球统一高质量会计准则的倡议,顺应会计国际趋同新形势的需要,中国财政部于2010年4月适时发布了《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以下简称“路线图”)。《路线图》再次表明中国支持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制定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承诺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与制定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项目保持同步。

(2)2011年,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发布的四项新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公允价值计量、合并财务报表、合营安排、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修订的四项原国际准则(财务报表列报、雇员福利、联营中的投资、单独财务报表)。目前,我们正在对中国相应会计准则进行修订和制定工作,保持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准则的持续趋同,实现《路线图》的目标。

2、中国会计准则的国际等效

(1)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趋同后,中国财政部全面启动了与其他国家或地区会计准则等效的相关工作,并取得了积极进展,为促进中国企业“走出去”创造了条件,促进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加快发展,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成效不断显现。

(2)2007年,中国内地与香港签署了联合声明,实现了两地会计准则的等效互认。在两地会计准则实现三年时间等效后,中国内地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于2010年12月获准可以采用内地审计准则为内地在港上市公司(H股企业)提供审计服务,H股“双重审计”政策被取消,进一步深化了内地与香港会计交流与合作,降低了内地企业到香港上市的成本。

(3)欧盟自2008年作出决定在2009年至2011年的三年过渡期内认可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之后,在今年4月,欧盟委员会宣布承认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欧盟认可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最终等效,允许进入欧洲资本市场的中国企业可直接采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此同时,2012年9月,中国财政部发布公告,宣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欧盟上市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层面所采用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等效。

(4)中欧会计准则实现最终等效意义重大,将有利于中欧双方企业到对方资本市场上市或进行其他融资活动时减少因调节财务报表而产生的资金成本,促进中欧双方的经贸往来和资本流动。中国沿海地区一些欧盟市场的企业已经从企业会计准则得到欧盟等效认可中直接受益。

扩展资料:

会计准则(Accounting Standard),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会计核算工作的规范。它是指就经济业务的具体会计处理作出规定,以指导和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

“会计准则”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规则和指南。按其使用单位的经营性质,会计准则可分为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和非营利组织的会计准则。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会计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