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的时候打伤犯罪分子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是否要负法律责任要看防卫强度是否过当。

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因此若防卫措施的强度与侵害的程度相差悬殊,则成立防卫过当,负刑事责任,但应减轻或免除处罚。

扩展资料:

相关新闻:正当防卫允许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损害。

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涉及的四个案例均为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的案件,社会普遍关注的昆山“反杀案”入选其中。最高检副检察长孙谦表示,正当防卫是法律鼓励和保护的正当合法行为,允许防卫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一定损害,甚至可以致伤、致死。

孙谦认为,在一般防卫中,要注意防卫措施的强度应当具有必要性,若防卫措施的强度与侵害的程度相差悬殊,则成立防卫过当,负刑事责任。“这次发布的朱凤山案和此前社会关注的于欢案,防卫过当的问题比较明显,这两个案件都是为了制止一般侵害,而持刀捅刺侵害人要害部位,最终造成了侵害人重伤、死亡的重大损害,就防卫与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和结果等因素的比较来看,既不必要也相差悬殊,因而成立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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