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黔南平塘县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

根据《中***贵州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的意见(试行)〉的通知》(黔组发〔2022〕17号)及《中***平塘县委办公室 平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塘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平委办字〔2022〕95号)要求,为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人才队伍建设,增强社区工作活力,优化人员结构,满足社区用人需求,决定面向社会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为确保选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平塘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以下简称《选聘简章》)。

一、选聘原则和方法

城市社区工作者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实行选聘条件、选聘程序、选聘结果“三公开”制度。

选聘工作按照编制选聘计划、发布选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选岗、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及备案的程序进行。

二、选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15名(其中社区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5名、社区专职网格员10名)。

选聘岗位详见《平塘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选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具有中华人民***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社会主义,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吃苦耐劳,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业务素质: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热心社区工作;能较好地掌握有关政策、法规,有一定的社区工作专业知识,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

3.文化素质及年龄要求:

①?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5年3月20日及以前出生),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20日及以后出生);

②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③具备以下条件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职)。

退役军人、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满1年(截至2023年3月20日、不含在村工作年限)以上且仍在岗的非全日制社区工作人员、近5年以来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表彰的人员。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5.必须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岗位一览表》。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产党党籍、曾被开除公职的;

2.处于党纪处分、政纪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存在涉黑涉恶问题,加入邪教组织,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5.被纳入失信人员名单报考前未被撤销的;

6.现役军人未满服役期的;

7.在读的全日制高校在校生;

8.截至2023年3月20日仍在岗(含2022年已签订聘用合同)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9.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不宜从事选聘岗位工作的以及不符合选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其他要求:

截至2023年3月20日平塘县内仍在岗的村(社区)职业化管理人员报考,需提供所在乡镇的同意报考证明。

四、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选聘简章、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选岗、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简章

在平塘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zpt.gov.cn)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相互转告,平塘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阅览网站发布的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监督电话:0854-7231832(县委党建办)、0854-7450339(金盆街道纪工委)

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平塘县城市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4日

附件:1.平塘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一览表.xls

2.平塘县2023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报名信息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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