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等级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受伤人员的伤残鉴定标准一般分为十级,一级是最严重的(100%),然后依次往上推,每级相差10%,将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x级(10%),每级相差10%。等级划分依据如下:

1、一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生活要依靠别人,自己完全不能自理; b. 没有意识; c. 行动不便,各种行动受到限制还需要在床上; d. 完全丧失了社交能力。

2、二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生活可以自理但是需要别人的帮助; b.只能在床上或者在椅子上活动; c. 不能工作; d. 可以进行社交但是非常困难。

3、三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生活可以自理但是需要有人监护; b.可以活动但是只能在室内; c. 从事的职业受限,有些工作做不了; d. 社会困难。

4、四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生活可以自理但是自理能力严重受限,时常需要帮助; b.活动范围受限,只能在居住范围内规定.c. 就业受限,有些工作做不了; d. 社会交往受限。

5、五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生活可以自理,但是还是有限制,需要指导; b. 活动范围只能在居住地附近活动; c. 需要能力有影响,要减轻工作; d. 社会交往贫乏。

6、六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自理能力部分受限,一部分需要别人帮助; b. 各种活动降低; c. 影响工作能力,原有的工作已经不能胜任; d. 社会交往狭窄。

7、七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日常生活能力受限,活动范围受限,交往能力变弱。

8、八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部分能力受限; b. 不能远距离活动; c. 可以做复杂工作,但是效率下降; d. 社会交往受约束。

9、九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生活能力大部分受限; b. 工作能力个人能力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有所影响;

10、十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生活能力稍微有影响; b. 工作、学习能力稍微下降; c. 社交能力稍微受限。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