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被公司开了,要维权,请法律达人指点一二

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劳动合同法》

82条、用人单位超过1个月未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综上,你的问题中 描述了用人单位未与你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对方应当支付你每月双倍工资。

如果,对方仍然未按照2011年7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和国社会保险法》58条之规定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主张工作期限内的社会保险。

虽然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受法律保护。在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相关标准按照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每工作1年额外支付一个月的赔偿,不足半年按照半个月支付。

因此,以上便是最大限度的为你争取了合法权益。

但是前提是,你应当搜集到你在该企业工作期限的证据,也就是何时入职,何时离职的证据。相关的考勤记录、打卡记录、工友证言、与领导的交谈对话记录、工服 胸卡都可以成为证据

告诉你申请劳动仲裁 却不告诉你具体怎么办 实际上并非是负责的回答。

以上回答 已经全部解决你的问题 请采纳

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