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误认
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确实是非常的罕见,如果仅凭问题的寥寥数语,就要对这整个案件,做出一个准确清晰的判断,则肯定是不行的。接下来我们举两个案例,也许对这种罕见稀少案件的认识及判断,能对大家有一些帮助。
事情是这样的:一女子下班回家以后,自感也是非常的疲倦,且老公又要加夜班。自己便胡乱的吃了一点晚饭,然后洗漱完毕就上床睡觉了。时至半夜一名小偷,却悄悄的潜入了这名女子的的家中。当然小偷潜入女子家中的本意,就是为了偷窃。但进屋以后四下一看,却发现这家中就只有女子一人单独在床上睡觉。睡觉嘛衣服自然就穿得少,小偷借着月光看见了女子的肉体,便顿时萌生了邪念。便上前对女子的身体进行抚摸。而此时睡梦中的女子对小偷对她的抚摸,却认为是自己丈夫下夜班回家来了。所以不但没有抵抗反而是顺从迎合。就这样这女子在糊里糊涂之间,便与这位小偷发生了性关系。事后女子只顾自己睡觉,小偷则悄悄穿衣离开了房间。
而当小偷离开房间以后不久,女子的丈夫下夜班又回到了家中。洗漱后也想和自己的妻子亲热一下,而此时女子才从睡梦中彻底的醒来。回想感觉有些不对,所以才相问于自己的丈夫。这一问夫妻俩才发现问题的严重性了,便迅速的报警。警方也是经过缜密的侦查,迅速的抓到了罪犯。
那么在这一案件中,小偷潜入别人房间的本意是为了偷窃。当看见女子一人赤裸睡觉,便顿时萌生了邪念。而女子在误以为对方是自己丈夫的情况下,便与对方发生了关系。而与小偷发生关系,却并非女子的本意。所以在此案件中,小偷的行为就是在有违对方的本意。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女子进行了侵害。所以小偷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那么情况往往还有这样一种情形。那就是女子明知对方不是自己的丈夫,却主动强行的与对方发生关系。那么这种情况中,男方又是否构成强奸罪呢?
前两年在成都九眼桥地区,就曾发生过这样的事情。一女子在夜间酒后情绪亢奋。便抓住一陌生男子,主动并强行的与其发生了关系。因为女子生得是人高马大,而男子却相对身材弱小。所以男子也是在无法反抗的情况下,与对方发生了关系。那么此案件中女性的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犯罪呢?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女性不能成为强奸案件中的实施主体。但却可以成为强制猥亵罪中的犯罪主体。所以此案件中。女性的行为已经涉嫌触犯强制猥亵罪,应当受到法律的惩处。而此案件中的男性不但是被动的。而且是在无力反抗的情况下,与对方发生了性关系。所以此案件中的这位男性,则成为了对方女性强制猥亵的受害者。男性的被动行为,自然也就不构成强奸罪。
所以,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只要是使用强制胁迫,或者对方无法反抗,或者是不知情的情况下。在有违女方本身意愿的前提下,与对方发生性关系。则都构成涉嫌触犯强奸罪!所以提问中的男性,是在对方误认为是其丈夫的情况下与女方发生了性关系。也就是有违女方自身的本意。如果没有其他的意外情节出现,这名男性的行为。则涉嫌构成触犯强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