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盗窃罪量刑标准金额

法律分析:在四川省盗窃财物一千六百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在牧区偷牛盗马价值三千元以上的认定为“数额较大”,量刑额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四川省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五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量刑额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四川省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十五万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该量刑额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我省盗窃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的通知》第一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8号),结合我省盗窃罪具体数额执行标准规定如下:

一、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六百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牧区偷牛盗马价值三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五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十五万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