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买的房子交房时到底应该先交钱还是先验房?
1、在买卖合同中,先验后收是通常的交易习惯,而先收后验的交易习惯可能存在,但一定是一种非正常现象,具有典型的霸王条款性质,与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相悖,为现代民法和经济法所否定。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3、开发商可能会认为,因为双方合同中未约定是先验后收还是先收后验,因此其规定先收后验就是有理由的。对于这种合同中未约定履行方式的情况,《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五项规定: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在交房中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履行方式只能是先验后收。
4、买卖合同中对标的物的验收,法律也有明确规定,《合同法》第1百五十七条规定: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间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应当及时检验。
5、先验房、后收房有利于市场稳定,保证交易安全,实现对经营者的监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监督。
交房注意要点
一、查看相关资料
购买的房子验房时须让开发商提供这些资料查看,包括:使用说明书、质量保证书、竣工验收的备案证、房屋面积的实际测量表、房屋管线分布的竣工图(主要是水、强电、弱电和结构方面)等这几样。
二、首次验房
首次验房需要和物业一起,因为验房的标准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约定来规范的,其中验房的范围就包括查看房屋以及房屋的附属设施的质量如何和室内的有害气体有没有超标,周边的小区环境情况等,物业在这方面会比较熟悉。
三、解决验收问题
如果是验房结果不满意,购房者可以根据验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开发商及物业公司提出质疑,要求对方给出解决的办法或意见,并在规定期限内解决,这时记得要让对方签字确认,以免对方否认。
四、验收完成
当开发商解决了首次验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后,会再次向购房者发出交房通知书,这时购房者可以再次和物业一起完成房子的验收,如果是确认已经不存在其它问题了,就可以在相关的交接单中签字确认了,同时交完应付的钱后,购买的房子也交付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