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终止和合同中止的区别

合同终止和合同中止的区别如下:

1、定义不同:合同终止是指合同各方根据约定或者依法终止合同关系的行为。合同中止则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某种原因导致合同暂时无法履行的一种状态;

2、产生原因不同:合同终止是由于合同各方自主或者依法终止合同关系,或者因为合同约定的某种情况发生导致合同自动终止。合同中止则是由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不可抗力等情况,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

3、效力不同:合同终止意味着合同关系已经结束,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也就不再存在。合同中止则是暂时的,合同中止期间,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暂停,但是合同关系并没有终止,待中止原因消除后,合同关系恢复;

4、后果不同:合同终止后,各方不再有任何约束力,已经履行的义务不再需要继续履行。而在合同中止期间,各方的履行义务暂停,但是合同中止原因消除后,各方需要继续履行合同。

合同的立案标准:

1、合同订立的立案标准:合同的订立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当事人的主体资格符合法律规定;

(2)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利益;

(3)合同的形式符合法律规定;

(4)合同的订立是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

2、合同履行的立案标准:合同的履行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履行的内容符合合同的约定和法律法规;

(2)履行的方式符合合同的约定和法律规定;

(3)履行的时间符合合同的约定和法律规定;

(4)履行的质量符合合同的约定和法律规定。

综上所述,合同终止和合同中止在定义、产生原因、效力和后果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在实际操作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以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