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管理讨论,“家乐福”2011年1月,虚设提高价格做促销,涉嫌价格欺诈,如何反思?请一些观点。有用的加

昨晚9点,沃尔玛的最新回应总算向媒体发出:“今天完成了对全国225家商场的自查,如果以后再出现价差问题,将按5倍差额进行赔偿。”

自从国家发改委公开宣布处罚决定之后,沃尔玛的反应一直颇为迟缓,其行动路径是这样的——大前天晚上,承认了有被处罚这一事实;前天晚上10点,作出了极其简短的致歉声明;昨天晚上,发布了30余字的处理结果。业界猜测,沃尔玛之所以行动如此拖沓,可能与需要跟总部请示沟通有关。

在国家发改委26日对家乐福、沃尔玛做出处罚决定后,与家乐福当天发出道歉声明的积极态度相比,沃尔玛的反应显得很迟钝。整整一天之后的27日夜里,才对外发出了道歉声明。一天多的“时差”以及对理赔的避而不谈被网友们认为沃尔玛缺乏诚意。

27日深夜22点23分,记者收到了沃尔玛发出的声明。声明首先对受影响顾客表达了“诚挚的歉意”,并表示该公司对价格问题高度重视,目前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深入调查和自查。此时,据国家发改委向社会公布处罚决定已经过去了一天多的时间。

“沃尔玛反应也太迟钝了吧?一句道歉话就那么难说?需要酝酿一天多吗?”网友水滴穿石认为,先把改不改放一边,光是态度就很让人不能接受。网友秋江临雨则进一步认为:“肯不肯承认错误是一回事,但肯不肯改正错误是另一回事。肯不肯改正错误是一回事,但肯不肯认认真真地把错误改正好是另一回事。肯不肯认认真真地把自己的错误改正好是一回事,但肯不肯实实在在地把因为自己的错误而带给他人的损失挽回过来是一回事。”

还有很多消费者对沃尔玛的道歉表示不能接受,“一点诚意也没有,凭什么接受道歉?欺诈了道个歉,可是我们的钱没了,坚决不接受。”网友洪恫的观点代表了很多人的意见。记者注意到,在沃尔玛这则声明中,对消费者理赔一事只字未提。此次涉事的另一个主角家乐福则在率先发布的官方声明中,明确承诺采取“五倍退差”的措施。截至昨晚8点,对于理赔问题沃尔玛没有给出任何回复,一直到晚9点才作出回应。

- “发改委批家乐福等超市价格欺诈”追踪

综合新华社电 上海市物价检查所相关负责人29日介绍,当日上午已按处罚上限,向上海地区存在价格欺诈行为的三家家乐福超市门店各开出了50万元的罚单。昆明两家门店也被查出三方面问题,物价部门已对门店作出罚款50万元的处罚。

被罚企业还有申辩机会

这三家门店分别是家乐福超市联洋店、南翔店和张江店。经检查,这三家门店在销售商品时存在虚构原价、不履行价格承诺、低标高结等价格欺诈行为。上海市价格部门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作出上述处罚,同时责令家乐福立即改正,退还多收价款。

上海市物价检查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上海市价格部门对同类违法行为开出的历年最高罚单。不过,最终的处罚金额的确定还需经过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给被罚企业陈述申辩机会。

昆明两门店被查高价结算

云南省物价局29日发布通报称,对昆明家乐福超市有限公司白云店和世纪城店的价格欺诈违法行为,云南省物价局决定对两门店分别罚款50万元。

云南省物价局称,在市场价格检查中,发现昆明家乐福部分门店存在价格欺诈行为,经查实,昆明家乐福白云店在销售老树普洱茶时,宣传海报标价为60元/盒,但实际结算价为120元/盒。世纪城店在销售特色鱿鱼丝时,销售价格为138元/千克,价签用大号字体标示“13”,小号字体标示“8.0”,诱导消费者误认为价格为13.80元;还有多种商品均以醒目标价牌标示低价,而结账时均以小标价签标示高价结算。

云南省物价局称,昆明家乐福两门店上述行为违反了价格法规定,构成价格欺诈,因此分别对两店罚款50万元的处罚。

- 反馈

网民争晒家乐福受骗记

称远不止被点名门店存在价格欺诈;上海消委秘书长透露类似投诉涉及各家超市卖场

近期家乐福的价格欺诈行为,网民争相在网上晒自己在家乐福购物时的“受骗记”。他们称,有价格欺诈行为的家乐福超市,远不止被点名的那些。

家乐福部分店存在价格欺诈行为消息,引发众多网民争相晒在家乐福“受骗记”。

北京网民jixg介绍,一次买了十件童装,却收了十一件的钱。江苏无锡网民fusp97说,买咸鸭蛋也被黑过,标价10.80元/6只,结账12.60元,投诉后店方解释新价牌没换上去。

不少网民表示,家乐福价格欺诈手法并不高明,利用了消费者的心理———对国际知名品牌的信任。

网民互相交流受骗记后发现:店方绝非工作失误,而是故意坑人,有预谋的。

网民“四大皆空”介绍,上海浦东一家家乐福一年“被我老婆抓过四次”。上海杨浦区网民webdown曾在家乐福超市发现,一瓶可乐和一瓶橙汁捆绑促销,“比两个单瓶加起来还贵”。

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赵皎黎说,近年接到过很多类似投诉,不单是家乐福、沃尔玛,几乎涉及各家超市、大卖场。

- 探因

专家称处罚太轻

不少网民质疑,国外规范公司,为什么到中国就变质了?

网友的答案是:罚得太轻。专家也认为,违法成本低,导致商家无视法律。

巴黎上诉法院律师孙寒光受访时介绍说, 在法国,不大可能出现上述情况,因为处罚非常严厉。

消费者权益保护专家、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冬认为,我国法律对侵权责任的规定基本是“填补”性质,而不是惩罚性质。即使家乐福承诺赔偿5倍损失,其实起不到惩戒的作用。

吴冬说,我国法律已规定有“公益诉讼”或“集团诉讼”的原则,但实践中运用不够。美国很多针对大公司的集团诉讼,最终都是大公司主动“讨饶”。例如,2002年,美国消费者因东芝笔记本的质量问题提出集团诉讼,东芝公司最后赔偿10亿美元。因为它担心,如果不和解赔偿,可能就是上百亿元。而对中国消费者,法律规定的赔偿数额就那么多,因此,这些公司颇有“有恃无恐”的意味。

据新华社电

- 回应

家乐福承诺“五倍退差”

中国区公关总监称如门店不执行将被处理

家乐福中国区公关总监陈波29日再次向消费者致以“由衷歉意”,并表示差价五倍赔偿的政策将在全国范围内“一直执行下去”。

陈波说,短期内加强各个门店价格自查;中长期是完善和升级价签系统,同时加强从价签系统、收银台到店长主管各个层面的员工培训,“价签系统的升级和员工培训将是今年工作的重点”。

陈波表示,182家门店公布了关于五倍退差政策的相关说明,如门店不执行,将按照违反公司日常工作规定处理。

家乐福总部:没有更多表态

记者联系了家乐福法国总部,家乐福集团新闻服务部门负责人用英文念了一遍家乐福中国公司的声明,同时表示:“我们家乐福总部没有更多表态,家乐福中国公司表态就是我们的表态。”

这名负责人还强调:关于这次事件的“声明”,没有法文文本

导视:

虚构原价再打折,低价标注、高价结算,标签字小,价码却高,价签上的戏法,玩家竟然是家乐福、沃尔玛。

消费者:

这个平常在菜市场卖最多五毛钱,我再仔细一看,上面贴的是鸡的价格。

消费者:

如果说不细心的话,根本发现不了这个区别。

解说:

媒体曝光、政府处罚,明目张胆的价格欺诈,损失惨重的消费者,赫赫有名的零售商能否从此变乖?

陈志江 国家发改委价检司副司长:

我们希望家乐福要把它所说的这些措施,一定要落实到位。

解说:

打折促销、过年回家,红红火火的购物季,监管执法、消费维权,怎样出一个心安理得?《新闻1+1》今日关注:价格欺诈如此玩“法”。

主持人 董倩:

欢迎收看《新闻1+1》。

我相信没有几个人会在大超市买完东西之后,拿着手里的这个小票再回去对价签的。为什么这么做?因为出于对于大超市最基本的信任。可是消费者的投之以桃,却并没有换来超市的报之以李,像沃尔玛还有家乐福这样的大超市,居然在某些商品上跟消费者玩起了价格欺诈。问题了,像它们这么大的企业怎么就敢这么做呢?

(播放短片)

解说:

打折、返券、赠送大礼包,这是个购物季,新年气氛,消费者钱包宽裕,而商家似乎也格外的慷慨。但最近一个涉嫌价格欺诈的消息却格外让人扫兴,肇事者包括了大名鼎鼎的家乐福、沃尔玛。

市民 张女士:

如果说不细心的话,不像我,我老公提醒了我,我特意注意的话,根本就发现不了这个区别,我可能也不会发现,我花了12.9元买了一个拨浪鼓。

解说:

一个拨浪鼓货价上的标价为5.9元,可是结账时却变成了12.9元,这是湖南长沙的张女士在当地家乐福超市购物时的遭遇。而这并不止发生在长沙。

声音来源 消费者:

广告上写五花肉6.18元一斤,到那成15块一斤,明摆着就是欺诈行为。

家乐福促销的,它上面写着现价39,用大字体写的。旁边右下角用小字体写的,我一看它原价标的也是39。

解说:

上海、长春、南宁、昆明,全国各级涉及到家乐福的价签戏法,被接连曝光。家乐福、沃尔玛都是世界零售业的巨头,却深陷价格欺诈的漩涡,这实在有些出乎意料。

消费者:

我觉得这种国际连锁店如果说真有欺诈行为的话,太不应该了。

解说:

媒体报道,公众举报,在昨天终于有了权威说法,国家发改委做出表示:经查实,家乐福、沃尔玛等超市在部分城市的连锁店存在价格欺诈行为,并且详细总结为四种形式:

字幕提示:

招数一:虚构原价

解说:

在长春市家乐福新民店,一套七匹狼男士内衣标示原价每套169元,促销价每套50.70元,而真实原价才每套119元。

字幕提示:

招数二:低价招揽顾客 高价结算

解说:

在上海市家乐福南翔店,衣架标示每排9.90元,实际结算价每排20.50元。

字幕提示:

招数三:不履行价格承诺

解说:

在上海市家乐福张江店,碧根果广告宣传每斤44.88元,实际结算价为每斤60.80元。

字幕提示:

招数四:误导价格标示

解说:

在昆明市家乐福世纪城店,鱿鱼丝销售价为每袋138元,标签标示却用大号字体标示“13”,诱导消费者误认为每一袋13.80元。

国家发改委表示,已责成相关地方价格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或无法计算违法所得的,最高处以50万元的罚款。

陈志江 国家发改委价检司副司长:

我们还要继续加大对家乐福等零售商业的监管力度,要求我们所有的经营者都要合法经营,要诚信经商。

解说:

怎样面对投诉?怎样落实处罚?一直躲避媒体追问的家乐福,也是在昨天终于做出了正式的书面答复。其中提到:对给消费者造成的不便与损失表示诚挚歉意!将严格执行“五倍退差”政策,成立特别检查小组展开自查。

而值得注意的是,声明把国家发改委认定的价格欺诈行为称为“价签问题”。而在今天,家乐福有关人士正式接受了采访。

家乐福公关公司负责人:

家乐福真诚道歉,对我们声明中的举措一定落实到位,我们会在每个店面设立专人进行价格检查,加强频次和管理力度。

解说:

怎么落实?怎么避免再次发生?这是购物季中所有消费者的心声。过年的喜悦不该再被这样的价签游戏冲淡,今天在随意走访一家北京的家乐福超市,听到消费者类似的投诉。

消费者:

刚刚发生,他票给我收走了,我也没证据。我买咸鸭蛋是9元多钱,他收了我23.1元,23.9元

“法眼打量家乐福”系列报道之三

这段时间,前往昆明家乐福购物的民众发现,“康师傅”方便面已经断货很长时间了。事实上,不仅是昆明,全国的家乐福都是一样,这一切缘于“康师傅”和家乐福的利益博弈,“康师傅”发布声明表示,家乐福屡次违反诚信原则,收取包括入场费、宣传费、促销费、节庆费、条码费、陈列费等高达20余项名目繁多的费用,远远超过另一零售巨头沃尔玛,“康师傅”公司在家乐福体系一直亏损。而关于入场费的收取,国家商务部、发改委、工商总局等5部委制定并于2006年11月15日实施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明令禁止超市等零售商向供货商收取进场费。据了解,因违规收取入场费,家乐福在国外市场已经多次尝到“苦头”,但其在国内却坚决不“悔改”。

家乐福的盈利模式

2010年6月下旬,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青岛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赔付原告赵明华750元货款以及违规收取的进场费、宣传费。赵明华是青岛一家企业的老总,为了能在家乐福超市为自己的商品谋得一席之地,被迫给家乐福支付促销费、新店开业费、折扣费、堆头费、海报费、卡夹费、特殊位置占用费等高额费用,2009年,赵明华将家乐福告上法庭。

赵明华的代理律师向媒体公布的一组证据材料显示,家乐福向供货商收取的费用竟有30余个名目。律师表示,赵明华在家乐福每年的营业额都在3000万—4000万左右,但年利润竟然连30万元都不到。其中很大一部分利润让家乐福以各种名目“割走”。赵明华对媒体表示,到家乐福卖货只是卖个名气而已。

《时代周报》以《家乐福进场费“钱”规则:两平方米收两万》为题报道了家乐福的收费乱象。一位名叫张松民的供货商向该报透露了家乐福“横征暴敛”的内幕。“每到节庆促销,我们就得意思一下。”张松民表示,家乐福举行促销的时候,供货商都要缴纳一定的节庆费,“具体数额依各家销售额的情况而定。”除去节庆费,还有条码费、陈列费等名目繁多的“苛捐杂税”,让供货商们怨声载道。

向供货商收取名目繁多的各种费用业已成为家乐福的一种“盈利模式”。有知情人士透露,目前家乐福在中国部分门店利润约50%源于收费。张松民说,去年他与家乐福签订了合同,将产品放进了家乐福在合肥的一家卖场。为此,他付出了两万元的代价,在家乐福获得了一块不到2平方米的展卖面积。两万元中,5000元是条码费,6000元交给家乐福的采购员,6000元是陈列费,2000元交给管理休闲食品销售的科长,1000元给生鲜处处长。在两万元费用当中,只有5000元的条码费开具了发票。“我清楚,其他钱实际是进了个人的口袋。”不仅如此,张松民还表示,家乐福亦是同类外企中结款周期最长的:沃尔玛的货款结算时间平均为29天,大润发也控制在一个月之内,而家乐福则需要60天,等于说家乐福占用了大量供货商的资金以开拓市场和盈利。

昆明的一家供货商告诉记者,许多本地产品不能进入家乐福,主要原因就是卡在高额的进场费上。家乐福门槛高,不仅有进场费,店方搞宣传、促销都得拉厂方“出血”。致使几乎所有的人都已经不指望在这里挣多少钱,在那里硬挺着,是为了抢市场占有率、辐射率,做产品形象宣传。当然也有一些大企业、大品牌很“牛”,像“可口可乐”、“宝洁”等具有不可替代性的国际大品牌,对家乐福就能摆出“不让进场拉倒”的姿态。

据了解,家乐福在国内的盈利模式主要靠三种渠道:利用强势地位压低采购成本、向供货商转嫁成本收取“进场费”“宣传费”等名目繁多的费用以及延期付款。而这种模式,加剧零供关系紧张。家乐福也因此尝到了自己种下的苦果。因家乐福收取高额入场费,2003年,上海炒货协会也因此向家乐福断货。上海炒货行业协会是全国首家成立的炒货行业协会,有会员单位52家。炒货协会公布的家乐福收费名目更是让人触目惊心,这些收费项目列在纸上就有10余页。我们来看看清单中的一部分:“法国节日店庆费:每年10万元;中国节庆费:每年30万元;新店开张费:1-2万元;老店翻新费1-2万元;DM海报费:每年2340元;端头费:每家门店2000元,堆头费:每家门店3-10万元……”炒货协会一家会员单位的企业老总向媒体表示:“家乐福开始进入中国时抢着邀请我们进场,还请我们去参加他们的晚会,进场不要任何费用。1997年他们开始提条件,即给另外商家的价格不能低于给家乐福的价格。1998年家乐福做大了,开始‘斩’供货商,家乐福的收费一年比一年多,而且这种趋势越来越明显。,家乐福敢这么肆无忌惮的‘斩’供货商,是因为他们自认为在中国已经完成了战略布局,形成了强大的通道优势。”上海炒货行业协会秘书长陈恩国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们曾经多次找家乐福协调此事,在协调过程中,家乐福对炒货行业协会根本不以为然,态度仍然强硬。谈判破裂后,上海炒货行业协会属下的品牌炒货企业从当年6月14日起停止向家乐福供货。这其中包括“炒协”阿明、洽洽等9家名牌企业。此次“炒货风波”,业内专家均认为这是中国零售界具有“标志性”意义的事件——供货商第一次以行业协会的形式向国外零售巨头叫板。

事实上,家乐福收取名目繁多的进场费已经不止一次惹恼了供货商,但是真正敢挺起腰杆和家乐福撕破脸的也只有诸如“康师傅”、“蒙牛”等知名企业,一些中小企业只能忍气吞声。一些供货商说出了其中的苦衷:“我们不赚钱还跟家乐福合作,是迫不得已的。因为很多厂家有要求,必须得在家乐福有货卖,家乐福正是抓住这个弱点不仅压低采购价格还收取名目繁多的费用。”

在家乐福大肆收取入场费的时候,他的员工也借机收受供货商的贿赂,甚至是公然索贿。2008年家乐福“贿金门”就是一起典型案例。2008年,7月北京朝阳区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贿赂罪,判处家乐福北京地区生鲜采购负责人刘勇有期徒刑五年,另外7名员工也被判处两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法院经审理查明,刘勇等8人收受的黑钱均来自北京华都肉鸡公司和北京资源亚太食品公司。此前这两家公司为了在家乐福能有个好摊位、卖个好价钱,多次向具有商品定价、促销谈判、订货、商品陈列等多种权力的这8个人行贿。

违规收取入场费 家乐福国外屡碰壁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国外市场上,家乐福却“得罪不起”供货商。在日本,家乐福的进货渠道只有55%的商品直接从厂家进货,另外45%必须经由中间商,而且这些中间商大都受控于几大实力雄厚的财团,家乐福根本无法对其征收“进场费”。在韩国,家乐福也遇到了类似的情况。

家乐福在韩国强迫供货商削价向其供应商品,并收取高额入场费。供货商曾将此事向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反映。2006年7月,该委员会责成家乐福加以改正,并对其处以146万美元的罚款。次年4月,家乐福便将在韩公司卖给韩国ELAND公司,从此撤出韩国市场。

此外,来自韩国公平交易委员的数据称,在1998-2001年间,家乐福对韩国供货商的各类不合理收费高达1.36亿美元。韩国法律规定,大规模销售性企业在进行促销活动时,与商品不直接相关的费用不得要求供货商承担。由于违反这一规定,在1999-2001年的三年时间里,韩国政府曾三次对家乐福进行罚款,总额达100万美元左右。

而近年来,由于家乐福违规收取入场费,在意大利、葡萄牙、英国等国家到处碰壁,并不断被处以高额罚款。在利润下降的情况下,家乐福不断缩小版图:2009年,家乐福宣布退出进入不足一年的俄罗斯市场;2010年3月,家乐福黯然离开了艰辛打拼10年的日本市场;4月,家乐福宣布转让在葡萄牙的524家零售店;同年,家乐福陆续让出意大利南部市场;随后关闭比利时21家门店,并将另外20家门店转让给比利时第四大连锁超市MESTDAGH。此前,家乐福已退出韩国、英国市场。

首先,因为当这样一个业态进入中国的时候,甚至取缔了中国传统百货公司的那种经营地位。另外,它的价格相对来说比较低廉。因此现在在中国很多大中城市当中,它不是一个过剩的,它牛,别人要求它,你不信去看看很多的地方人满为患。在这样一种情况下,第一,消费者你不来他来。第二,你来了是不是就能发现我的价格欺诈呢?进这种大型超市跟小超市不一样,进小超市你往往买一件、两件、三件东西。进大超市,车一推,往里一扔,稍微一不仔细,出来的条特长,你也就不注意了。然后一开发票,这个过程你就完全忘了这件事。即使发现了的人想要再去维权的时候,又变得非常非常艰难,你的证据何在?比如说,刚才我已经举例过了,消费者不断的投诉,最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之声连续去报,最后还是发改委在报道当中得到的东西,才促成了这件事情的进展,你说消费者维权有多难呢?大公司意识到了消费者维权之难,因此在做欺诈的时候就由开始的小心谨慎,恐怕就做得越来越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