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处对象名义发红包算嫖娼吗
嫖娼就是指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不包括推油等按摩服务)(包括阴道交、口淫、手淫、肛交等)的行为。要分两种情形:如果给钱行为是为了与对方发生性关系而给,就是嫖娼。
一、卖淫嫖娼办案程序是:
1、传唤至公安机关。
2、讯问、查证。
3、强制进行性病检查。对卖淫嫖娼人员应进行性病检查(卖淫嫖娼既遂案件,应由医院出具性病检查结论书(只有诊断证明的作未进行性病检查处理,并由受检人签字捺印并写明对检查结果的意见。
二、嫖娼与卖淫的关系
什么卖淫,是指为获取物质报酬金钱、礼物等,以交换的方式有代价地或有接受代价之约地与不固定的对象发生的性行为。简单理解为收费的性行为。嫖娼,是指男女二人及二人以上,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关系的行为。
即非法的交易,建立于金钱交易上的性关系。这就如同市场上的“卖”和“买”的交易。
嫖娼、卖淫是一个相对概念,是从不同主体的角度对同一种行为的表述,嫖娼是指以付出金钱、财物作为交换条件与异性或同性发生的不正当的性行为,卖淫是指以收取金钱、财物作为交换条件与嫖娼者自愿发生不正当的性行为。
卖淫、嫖娼与通奸的区别关键是性关系双方是否实现了以金钱做交易,动用金钱干部承诺利用职权给办事也算是卖淫、嫖娼,什么都不用的是通奸。卖淫、嫖娼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可以给予收容教育或者治安罚款等处理,是党员干部的可以给予处分。对于组织卖淫、嫖娼的行为则可成为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