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文件优先顺序
法律分析:施工合同文件优先顺序如下:
1、施工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5、施工合同通过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10、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施工合同的组成部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