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社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吗
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是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人身与人格权、劳动权利,劳动者休息权利,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受教育权利,批评建议权、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权利、妇女保护权、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的权利。公民的自由是政治权利和自由,言论自由 ,集会、游行、示威自由,出版自由,结社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公民的通信秘密与通信自由权利、科研自由、文艺创作自由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结社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公民表达自由、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权利的实行的必要途径之一. 结社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这在任何一部现代宪法中都可以找到,它也是世界人权法所保障的基本的不得限制的权利。结社通常分为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结社和以非营利为目的的政治、宗教、学术、慈善等结社。
现代大多数国家宪法规定的结社,主要指以非营利为目的的各种结社。各国宪法或有关法律对结社自由在作出各种保障的同时,也作出了一定的限制。通常有备案制、批准制2种。备案制,指公民结社后须向国家主管机关申报备案,以便国家监督、管理。批准制,指在社团组织成立之前须报国家主管机关批准,许可后方可正式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宪法》
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二条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