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国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和军事设施用地等所有权为国家的土地。国有建设用地是建设用土地等所有权为国家的土地。使用权经依法登记后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
法律依据:《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以有偿使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与土地使用者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并向建设单位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使用者缴纳土地有偿使用费后,依照规定办理土地登记。
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由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向建设单位颁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批准书》,依照规定办理土地登记。《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应当包括划拨土地面积、土地用途、土地使用条件等内容。
建设项目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将《建设用地批准书》公示于施工现场。
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提供国有土地的情况定期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