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思修考试的法律案例分析!

关某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罪,属于中止状态。犯罪完成状态有犯罪既遂、未遂和中止。犯罪的既遂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已经齐备了刑法分则对某一具体犯罪所规定的全部构成 要件。犯罪的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犯罪的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中止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通过分析,尽管有邻居的说服教育,但还是关某自己放弃继续犯罪,并且送妻子到医院,属于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回答人:广州天穗律师事务所,红博士律师团,王幼柏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