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已建造的房顶搭建阳光房属于违建吗,有法律明文

在自己建造的房顶搭建阳光房不属于违建,但是未通过物业公司或者城建部门审批的都属于违章建筑。

会产生的后果:房屋所有一切在70年内均属个人所有,包括房屋的改造,修缮,或者其它的装修,但现在的事实是很多社区都不允许,因为私自搭建破坏了社区外观,并且会让社区其他居民也进行违章的建设,对整个社区的影响非常不好,并且是可能被冻结产权的。

违章建筑主要包括如下:

1、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并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成的建筑物;

2、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成的建筑物;

3、擅自改变了使用性质建成的建筑物;

4、临时建筑建设后超过有效期未拆除成为永久性建筑的建筑物;

违章建筑依其“违章”的程度不同,有各种不同的情况。从表面上看违章建筑建筑人有无土地使用权上说。

违章建筑大体上可以分为以下两种:

1、是建筑人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因而也无法取得建筑许可证;

2、是在自己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建造违章建筑物,但未经取得建筑许可证而擅自建设的建筑。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