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居间合同收费标准有哪些法律规定
法律主观:
融资居间合同收费标准由居间人和委托人协商约定,没有具体标准。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四条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
但是,可以按照约定请求委托人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五条
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