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拖欠工资不发,我搬走了他几样东西
你好
1.你的行为咋一看属于民法上的自助行为,其实不然,自助行为是指为保护自己的权利,而对他人的自由、财产施以拘束、扣押或毁损的行为(如扣押霸王餐债务人的证件)。它的情势构成要件是急迫来不及请求公力救济。
2.纵观案情来看,你扣押老板的财物的行为不符合自助行为的构成要件,你与老板存在劳动关系,老板拖欠你工资,你可以通过合法途径来解决,如果是因为你自身的原因而合法扣押你的工资,那么自然谈不上你的权利遭受侵害而需要寻求法律救济的问题,若是非法扣押你工资,那么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要求老板支付工资,使得权利得到救济。
3.对于用人单位非法克扣工资的行为,你可以向工会反映,求的工会的支持与帮助,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是你与公司所发生的明显属于劳动争议的范畴,必须先经过仲裁,对于仲裁裁决不服的才能向法院起诉。
4.我认为老板拖欠你工资属于实践中的常见现象,并没有使你的权利显得那么紧急而无法得到救济,我建议你可以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来进行救济,而且也可以避免一些违法犯罪的现象发生。
参见法条:
第六条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