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特征

法的特征是指法律和上层建筑的其它现象相比较而言所具有的主要特点。

包括以下内容:

1、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有国家意志性。国家制定指由有权制定法律的国家机关按照一定的程序创制法律。国家认可指国家承认和赋予某种习惯、判例、法律具有法律效力。

2、法律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它是统治阶级从自己的利益出发,通过国家调整人们的社会关系和比较定型的、基本的行为规则。

它规定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应该这样行为或不应该这样行为,从而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一个模式、标准或方向,它的对象是抽象的、一般的人,在同样的条件下可以反复适用。

法律的三大基本特征:

1、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2、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3、法律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法律,是国家的产物,是指统治阶级(泛指政治、经济、思想形态上占支配地位的阶级),为了实现统治并管理国家的目的,经过一定立法程序,所颁布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国家的统治工具。